关于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

 

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60件。其中议案9沈祥星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的议案》,已通过大会议案决议。其余8件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全部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现将督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议案建议基本情况

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0件议案、建议,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70件,占26.9%;城乡发展方面的77件,占29.6%;民生社会方面的99件,占38.1%;其他方面的14件,占5.4%。区政府就执行《关于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议案的决议》,出台了《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系统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其他建议方面,截至20196月28日,67个主、会办单位完成全部259件建议的答复。目前,承办单位对建议采纳率:A类193,占74.5%B类51件,19.7%C类15件占5.8%。承办单位解决率:A类173,占66.8%B类68件,26.3%C类18件占6.9%。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及态度满意率:A类256,占98.8%B类1件,0.4%C类1件,占0.4%D类1件,0.4%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满意率:A类248,占95.8%B类8件,3.1%C类2件,占0.7%D类1件,占0.4%。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当年承诺事项办理结果满意率A类249,占96.1%B类8件,3.1%C类1件,占0.4%D类1件,占0.4%

二、督办情况

    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各委室的联合下,于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就进行了提前初审,督办方式也进行了“微创新”,在区政府及其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的质效有新提升。

(一)引导代表“提”,严把质量关。保证代表议案、建议有充分的酝酿时间,在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前,重抓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推广湖塘街道议案、建议酝酿“三下三上法”工作经验,印发《关于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区人大各代表小组一般应在当年11月份就着手通过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区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准备,并加强议案、建议撰写的引导指导,让代表从“知情知政”向“尽智献策”提升转变。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会同区府办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初审把关,力求议案、建议内容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格式上规范清晰符合要求,以确保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含金量。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议案的决议》,是我区(原绍兴县)设立人大常委会以来第二件就代表议案作出的决议。

(二)规范政府“办”,注重实效性。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后第一时间会同区府办对260件议案、建议逐条分类,初定承办单位,通过预交办征求意见,提高交办精准性,再通过正式会议交办。同时,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交办流程,细化建议办理流程图和承办单位工作流程图,在试行一年的基础上,修订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督促,通过制度化保障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特别是要求承办部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落实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制度,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办理过程中,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优为抓手,督促承办部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议案、建议涉及问题的调研分析,多方挖掘议案、建议办理可行方案,努力争取问题解决或朝着代表提出的方向靠近,较之去年,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完全采纳率增长0.5%,已解决率增长5%,真正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获得满意。

(三)细化代表“评”,体现真实性。为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更具质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规范、创新建议督办方式方法,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突出对建议采纳、问题解决和面商代表的意见反馈,特别是形成了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机制,贯穿整个代表建议办理过程。包括对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价机制,促进承办单位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务实性; 对建议答复情况的评价机制, 代表从办理过程、办理态度和答复内容三个方面,对承办单位作出评价,最大限度的保障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情况评价的真实性;对当年承诺落实情况的评价机制,精准掌握所提建议进展落实情况,最终达到代表满意、群众受益目的。另外,对两次办理后还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评估,做到了建议办理工作的全流程管理。这些措施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较之去年,区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及态度的满意率,A类增长了8.1%;对承办单位答复满意率,A类增长了14.3%;对承办单位当年承诺事项办理结果满意率,A类增长了11.7%。

(四)加强人大“督”,形成新合力。在督促承办部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专门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制度保障,提高办理实效,并逐步总结提炼了重点督办“七步法”,通过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明确领办督办区领导、召开专题交办会议、联系工委跟踪督办、年底开展集中面商、办理结果社会公开、人代会上书面报告等七个步骤进行督办,抓重点、树标杆带全面、促实效,为其他面上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树立样板。坚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委室联合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等制度,还把镇街人大扩充到督办队伍中,要求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对相关代表建议做好视察、约谈督办,做好建议的“延伸督办”。各镇街人大已开始实施这一新型督办方式,进一步构建形成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常态化、全程化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各分管领导带队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对议案、八件重点督办建议及面上其他建议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督办工作,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中国轻纺城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情况汇报以及部分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区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议案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初审,促进了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的新提升。

三、存在问题

从督办和调研情况看,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在预交办、交办会议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重视程度不够,不直接经手或没有亲自参加交办会议,导致后续办理交接时情况不明,办理工作缺乏连续性和规范性。二是在整体建议办理工作中不少承办单位重面商承诺轻落实、重解释轻办理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沟通”执行的较为到位,“三对照”办理落实不够。三是办理综合性建议的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加强,分工明确后的配合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尤其是个别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的会办情况没有按期反馈。四是个别建议的可操作性和交办准确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对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切实增强办理责任意识。区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对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存在的协同性、统筹性问题;不断强化效果导向,着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的实际问题解决率;不断强化满意导向,着力提高代表和群众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公认度。通过完善办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效,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要深入推进实际问题解决。承办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的《绍兴市柯桥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工作机制,强化办理工作实效,针对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深入展开调研,将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承办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对照”要求:将答复内容与代表所提建议对照,答复要“对题”,措施要“对症”;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照,答复要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要符合现实情况,注重研究是否有解决问题的空间,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举措。尤其是对于向代表承诺办理的事项,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跟踪办理和反馈机制,善始善终做好办理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承诺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切实做到一诺千金,见到实效。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或代表多年反复提出、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区府办要进一步加大牵头办理和统筹协调的力度,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要继续创新完善督办方式。近年来在抓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提高办理质效、制度建设、流程再造等方面均进行了微创新,但处于摸索实践阶段,还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方式,更加有效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和效率。主要是:继续探索开展代表议案、建议会前酝酿并及时进行初审指导,使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不断得到提升,不断夯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认真严谨执行《绍兴市柯桥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具规范性和保障性;进一步实施完善《绍兴市柯桥区人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使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成效更具影响;维护并严格实施代表三次评价机制,使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反馈更为精准,促进建议办理真落实,代表满意更真实;不断创新督办方式,既要充分发挥出现有督办方式的效力,也要探索尝试其他新的督办方式,使建议督办的合力有新增量。

(四)要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监督。在督办议案、建议过程中,要及时将督办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让办理工作置于代表、群众及社会监督之下,不断强化承办部门和单位责任意识,同时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一方面要注重传统方式,利用好《柯桥日报》、《柯桥人大》等报刊平台,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优势,利用好柯桥人大网站和柯桥人大APP,及时发布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动态及结果,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营造媒体、社会、人大合力监督的浓厚氛围,力争使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以上情况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考

 

 

 

                             201911月27


类别解释:

 

主办单位对承办建议的采纳情况:A类表示已采纳、B类表示部分采纳、C类表示受条件限制未采纳;

主办单位对承办建议的解决情况:A类表示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表示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C类表示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过程和办理态度的评价:A类表示非常满意、B类表示满意、C类表示基本满意、D类表示不满意;

领衔代表对建议答复内容的评价:A类表示非常满意、B类表示满意、C类表示基本满意、D类表示不满意;

领衔代表对建议当年办理结果的评价(此项可在当年11月份前填写):A类表示非常满意、B类表示满意、C类表示基本满意、D类表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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