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代表议案决议实施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12] 浏览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242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或基本解决的98件,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的117件,作出解释的27件;闭会期间代表提交的13件“直通车”建议有10件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全部解决或者部分解决的占39.7%;经征询代表意见,代表对今年办理结果的总满意率为100%,而且基本满意的件数占比明显减少。办理取得的成效,获得了代表和群众的较高评价。

    一、督办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1、全力推进大会议案决议的贯彻实施。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提升城镇水患防御能力议案的决议》,区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贯彻实施尤为重视。人大会议一结束,要求政府研究议案决议实施方案。3月份举行“五水共治”工作专题询问会,13位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从不同角度提出相关问题,分管副区长和11位部门负责人当场作出回答,既增进了沟通和了解,又启发了工作思路。5月份专题审查区政府提交的决议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少完善意见。8月份由常委会吴晓主任带队,组织30多名代表集中视察议案决议实施工作,同时督查事关“三改一拆”等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形成督促氛围。还先后5次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对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进行分批督查,提出的建议得到各责任单位的有效采纳。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均参加实施“清三河”、“河长制”等具体工作,加强日常检查。此外,还动员和指导区人大代表小组开展以“五水共治”为内容的提升城镇水患防御能力工作的视察检查,全区16个代表小组个个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并广泛发动代表为治水工程捐款出力,有效推进了当地的治水工程建设。我区“五水共治”和城镇水患防御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城区15个积水点中已完成11个雨水管道疏通和1个雨水管改造,城区河道连通疏浚和城乡快速排涝通道等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治污水和保供水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

    2、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取得实质性效果。为确保今年的12件重点督办建议件件取得实质性效果,常委会突出重点力促落实。首先是慎重确定重点督办项目。按照结合工作中心、关注公众利益、兼顾方方面面、具备解决条件的原则,对242件代表建议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初选项目,会同政府办商讨完善,征求区委、区政府领导意见,再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确定。其次是落实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制度。每位副主任各联系督办2件重点督办建议,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区政府也落实区长、副区长分工联系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制度,重点督办建议的主办单位也均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办理。再次是加强日常督办。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均对联系的每项建议进行了1—2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各相关工委积极参与,做好日常联系和检查工作,使重点督办建议在常委会机关合力促进中落到实处。此外,还组织进行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情况交流。由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联系联合召集,10个主办单位、8个会办单位和12名领衔代表参加,交流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在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下,今年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12件重点督办建议件件都有实际效果,特别是实施柯岩与柯桥城区交通一体化、加快城区河道连通疏浚项目建设等建议的办理,已取得圆满结果。

    3、着力提升面上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督办和办理工作着眼于提高实际成效率。强化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政府办公室反复研究,提出交办方案,召开交办会议落实办理任务。常委会邢柏生副主任强调办理工作要达到“双满意”,即代表满意、群众满意;区政府丁生产常务副区长也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分配的办理任务不得推诿、不得延误、不得敷衍,使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性进一步强化。建立网上办理平台。在互联网上开设人大业务系统,将全部代表建议的内容和答复件挂到网上,实时掌握办理情况、监控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答复、公开办理结果,为提高办理效率、纠正办理偏差、增强办理透明度创造了条件。加强联系和督促。重视往年延期答复较多的问题,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口头通报进展情况。同时,政府办也先后2次书面通报办理的情况,督促加快办理。通过联系和督促,使约有1/5的代表建议通过督促获得如期答复。另外,还委托各镇、街道对代表未作回复的33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代表,并把代表意见告知承办单位,促其吸纳和落实。及时处理“直通车”建议。以指导建立“代表联络站”为载体,动员代表经常听取并反映群众要求,提好代表“直通车”建议。按照快捷、准确、有效的原则,及时交办、督办“直通车”建议13件,使绝大多数“直通车”建议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对办理绩效进行民主评价。组织28位代表对区农办、人社局的建议办理工作公开进行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由承办单位报告每件建议办理情况,代表逐一点评、无记名测评,以增强督办力度。引导代表提高建议质量。针对承办单位多数反映有些代表建议质量不高或者可行性不强等问题,将于12月中旬对全体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邀请人大工作行家作专题辅导,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在已办理答复的252件代表建议中,代表表示非常满意的4件、满意的233件、基本满意的12件,另有3件“直通车”建议尚未反馈意见。

    当然,办理中也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承办单位过于强调客观原因而未能使问题圆满解决,有的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严重超时,因部门职能交叉或者脱节而出现相互推办现象,受大环境影响经办人员产生怕担当、不敢开拓性解决问题等。另外,代表建议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也直接影响到办理质量。

    二、对继续做好办理工作的建议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更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针对目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现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

    1、要持续抓好议案决议的实施工作。人大会议作出的议案决议具有法律强制性,应当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结合实施“五水共治”战略,我区提升城镇水患防御能力的工作明显加强,成效得到公认,但与城市发展质量和群众愿望相比,仍然差距太大,需要进一步努力。特别是在推进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的提档升级、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一些主要河道的贯通以及增强人们的水患防御意识和城镇联动推进防御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实施议案决议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议案决议的主体机关,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按照决议要求分区分段分系统抓好落实,并将实施情况向区人大会议作出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督促议案决议的执行放到重要工作位置,列入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好监督工作,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区城镇水患防御现状有重大改观。

    2、要积极吸纳部分代表建议作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每次人大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包括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直通车”建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群众对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愿望,是制定新一年政府惠民实事工程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建议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今年代表提出的全部建议包括“直通车”建议进行认真回读和分析,按照建议办理的实际结果,积极地把尚未办成的、事关全局的以及代表多年或者多人提出的建议,尽可能地列入下一年政府实事工程的计划性项目,以提升为实事工程项目的形式,增强代表建议的落实效果。

    3、要在计划和预算中为办理代表建议预留空间。鉴于每次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在先,处理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后,不少建议因受资金、土地和立项等制约而无法落实的情况,建议政府积极探索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条件保障预备制,在计划和预算中留有一定的资金、用地、立项等预备额度,以保证多数代表建议能当年提出、当年解决。对于受现行政策限制而无法实施的项目,也要区别政策的等级,凡属于区级机关出台的政策,通过调查研究,认为代表建议提出的内容合理合法合民情的,也要乐于接受,在完善政策中解决问题。

    4、要努力强化领导分工联系建议办理责任制。多年的实践表明,提高建议办理成效率,领导重视是关键,这方面政府和各承办单位一直做得很好。但由于目前代表建议的全局性、政策性、综合性事项逐渐增多,“部门难解决”、“工作人员难落实”的呼声日益提高。当时的县政府曾经实行过全部代表建议由各位副县长按分管线进行联系办理的制度,取得很好效果,建议在来年的办理工作中继续实行并强化这一制度。同时要不断强化部门领导亲自领办、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机制,凡重点督办建议、需要由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和事关全局或者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均应当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进行办理,所有代表建议的办理应至少由副职领导与代表进行面商和沟通,增强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5、要狠抓列入计划或作出承诺项目的落实。尤其对一些战略性、政策性、规划性项目,要避免规划或政策出台等于办理完成,答复代表等于工作做好的不良倾向,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条件的改善,重新分析论证落实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力求有实质性效果。对于看似只关乎代表局部利益的建议,要继续加强客观分析,凡经过调查分析而确定其有代表性的,应一视同仁地积极办理。对于承办单位在给代表的办理答复件仍欠细致严谨,产生代表姓名不全或者错误,特别是答复严重超期等情况,要切实关注和避免。对办理重点督办建议的承办单位,要按办理工作制度做好第二次答复,向代表通报新的进展情况。

    6、要完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办法。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充分显示了区委、区政府对代表建议工作的高度重视,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鉴于目前代表建议承办任务趋向集中,大户明显增多的情况,为更公正地体现对办理单位所作出努力的鼓励,建议区政府完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加分单位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每个加分单位加考核分1分,总加分值为8分,以便照顾到更多办理好的单位。

    7、要进一步改善代表建议的督办措施。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代表建议办理绩效价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代表建议数量增多的现状,适当扩大重点督办建议数量。同时要探索建立按系统分解代表建议督办任务的方法,将全部代表建议按行业分类,把日常联系督促任务分解到人大常委会各职能工委,由工委负责经常性督办工作。另外,要鼓励和指导代表小组运用视察、检查等形式,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强化常委会整体督办和基层协助督办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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